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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有机食品标签(认识有机橄榄油)

2010年11月15日 00:00 发布人: 橄榄油招商网 3966

2010年2月8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宣布,经投票,获胜的"欧洲叶"(Euro-leaf)标志(下图)成为欧盟有机标志。根据有机农业条例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在欧盟任何成员国生产并符合有关标准的预包装有机产品必须具有该有机标志,对于进口食品,该标志则是可选的,同时,允许其他私人、区域或国家的标志与该欧盟标志一起出现。欧盟将在未来几周内修订有机农业条例,把新标志引入条例的一个附录里。

欧盟有机食品标签啊

欧盟有机农业框架性法律

欧盟主要的有机农业立法是《2007年6月28日关于有机产品的有机生产和标签并废除条例(EEC) No 2092/91的欧盟理事会条例条例(EC) No 834/2007》,它规定了有机生产的目标、原则和通用规则。作为框架性法律,该法的目标是制定有机农业持续发展的新道路,宗旨是可持续的种植体系和生产多种多样的高质量产品,并且在这一进程中,将更着重于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高标准的动物保护。

有机生产必须尊重自然的系统和循环,可持续生产需尽可能借助于生物和机械的生产加工,例如通过与土地相关联的生产,不得使用转基因生物(GMO)。

对于有机农业,只使用内部资源的闭式循环比需要外部资源的开放式循环更好。理想上,外部资源应限于来自有机农场的有机资源、天然或天然获得的物质、低可溶性矿物肥料。作为例外,如果缺乏合适的替代物,可允许使用化学合成资源,并把它们列入与条例(EC) No 834/2007配套的有关详细规则的委员会条例(EC) No 889/2008附录的肯定列表里。

只有食品的至少95%的农业成分是有机的,该食品才能标明"有机(organic)";非有机食品里的有机成分可在成分列表里作为有机列出,只要该食品依据有机法律生产。为了更好的确保透明度,必须标示有机生产控制机构的编码。

在有机生产中,禁止使用转基因生物(GMO)和用转基因生物生产的产品。含GMO的产品不得作有机标示,除非产品中的含GMO的成分不是有意加入并且GMO在该成分中的含量低于0.9%。

根据理事会条例(EC) No 834/2007,2010年7月1日起,预包装有机食品生产商必须使用欧盟有机标志。对于从第三国进口的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是可选的。如使用欧盟有机标志,2010年7月1日开始必须标明农业原料产地。

只有处于相同或相等条件的生产和控制,来自第三国的有机产品才允许作为有机产品在欧共体市场分销。与以前相比,该理事会条例其实扩大了进口管制制度,以前只有获欧盟承认的第三国的有机产品或由欧盟成员国控制生产并获得进口许可的产品才能作为有机产品进口。现在的进口管制使得在第三国的控制机构由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直接授权并受它们的监控,新的进口许可程序是让欧盟委员会监督和更好地监控进口有机产品,控制有机产品的有机保证体系。另外,理事会条例里,规定了有机水产品和海藻产品的欧盟验收规则的基本要求。

理事会条例适用于下列农产品(包括水产养殖和发酵):

  • 活的或未加工产品
  • 加工食品
  • 动物饲料
  • 种子和繁殖材料
  • 采集的野生植物和海藻

通过狩猎和捕鱼的野生动物产品则不在其适用范围。

具体的欧盟有机立法

欧盟在2008年(重新)制定了两个具体有关有机生产、有机产品进口与分销、以及标签的有机条例。它们是有关有机生产详细规则的委员会条例(EC) No. 889/2008和有关从第三国进口有机产品的委员会条例(EC) No. 1235/2008。

有机农业详细规则条例

委员会条例(EC) No 889/2008的附录详细列出了以下规定:

  • 有机农业允许的产品,如化肥、土壤改良产品和杀虫剂;
  • 房屋和活动领域(包括有机家畜牧场)大小的最低要求,这取决于动物物种和生长阶段;
  • 有机农业允许的非有机动物饲料,用于配合饲料和预混合物生产的饲料添加剂和加工助剂。
  • 有机食品生产(包括酵母生产)允许的非有机成分、添加剂和加工助剂。
  • 有机标志要求。

有机产品进口条例

委员会条例(EC )No1235/2008规定,保持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与第三国已经达成的正常的相互承认,为此,委员会在成员国支持下,监督有机产品的生产和控制,使得产品必须符合欧盟有机立法的原则和目标,但不必与其法律完全一致,在该进口条例附录III列出了获承认的第三国清单。同时,进口条例也确保能够进口没有获承认的第三国的有机产品。

按与欧盟完全一致的方式生产和控制的有机产品将可以自由进入共同体市场,准备采取这样的控制方法的控制机构可向欧盟委员会申请并获得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的授权。经与成员国合作,对控制机构进行监督直接由欧盟委员会负责。

但第三国的生产条件通常与欧盟是非常不一样的,不可能完全适用欧盟的生产和控制规则,因此,允许执行与欧盟有机立法在目标和原则上基本一致的类似规则。直接获得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授权的控制机构可就地进行检验,欧盟公布了指南说明控制机构如何获得批准、怎样被监督,对于进口有机产品的生产和控制,它们能采取那些措施。